三女生当年揭发老师"奸污"自己 40年后承认"诬告"
C澄清 三女生齐称系“诬告”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进行大规模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既然符福山已经多年上访,该案为何没有进入调查视野?对此,时任文昌县教育局办公室一位陈姓主任曾透露:类似符福山这种事情,“文革”时期在文昌曾经发生很多起。 1978年,文昌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平反机构,做了一些平反工作。由于当年教育局找不到揭发的那3名女生,该案未能展开全面调查,真相的彻查也就被耽搁。不过符福山另称,原来学校的领导、派系的对方在改革开放后调入教育局工作,也致使他的案件无法正常进行调查。对此,文昌教育局及组织部,均否认此说法。 事情的再一次转机,出现在2004年。符福山称,他当年的学生符积炳在听说其信访遭遇后,深为同情,开始替他寻找当事人。2005年2月12日,符积炳致电符福山,让他到文昌市城区的某一个茶馆见一个人。到了茶馆后,符福山看到了符积炳和一个50岁左右的女人在等他,“那个女人就是林会群,30多年没有见面的学生了,我根本认不出来。” “林会群见到我,显得有些拘谨。后来,她说出了当时的实际情况,我听了以后简直是难以置信。原来是当时学校的领导教唆女学生,以推荐升学为由,让学生编造被我强奸的罪行,陷害我。”符福山称,当他听闻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到既震惊又愤怒。 从2005年开始,在符积炳的帮助下,当年称“被强奸”的三个女学生被逐一找到。她们分别为:林晴、林会群、林庆菊。符福山和3人见面后获知,当时被诬陷的经过几乎一致:“由学校当时一位老师写好揭发材料,然后再由学生抄写一遍,摁上手印,就成了老师奸污学生的罪状”。 12月4日,羊城晚报记者经由符积炳,联系上了案发当事人。谈及具体“揭发”原因,林晴和林会群均称:“文革”爆发后,当时的中学并没有正规的高中招录考试。为能被推荐上高中,她们听从派系头头潘某的“教导”,抄材料揭发符福山奸污自己,以换取上高中的机会。 “当时,我们都只有13岁,对性的概念不像现在的学生那么清楚。”林会群回忆,当时她们正读初中二年级(当时小学为五年制,初中、高中均为两年制),上高中需“推荐”。 林会群澄清称,当被告知整黑材料,揭发符福山才有机会上高中,两人没多想后果,便参与了“揭发”。1969年,在参与揭发后,林会群称自己和林晴都如愿升上高中。但之后,她们两人均背上了被奸污、乱搞男女关系的坏名声,自己也成了这个事件的受害者。七十年代末,林晴与林会群两人分别远嫁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和昌江黎族自治县。 30余年过去,两人都已嫁为人妻生儿育女。2006年,当听闻符福山还活着,并为“奸污”一案信访达三十余年,林会群和林晴均表示愿意站出来说出“真相”。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该案发现,从2005年开始,符福山被指“奸污”女学生求申冤平反的新闻开始受到当地媒体的关注,随后,林晴与林会群分别写证词,寄到文昌教育局,希望重启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1973年,在文昌县委组织部发出的(73)107号处分决定文件中,3名被指遭符福山奸污的“女学生”中,除林晴、林会群、林庆菊外,还有林秋梅。不过林秋梅公开回应称,自己并非学生,她因年龄和符福山相仿,符曾经向她求过婚,遭拒后就再也没有发生来往过。在这份组织部发文的文件中,她是被以学生的名义牵扯进来,自己并不知情。 D官方 当年调查结论有失实 真相调查得以推进的转机,再一次出现是在2007年3月。记者梳理该案看到,这年的3月,海南当地的主流媒体,以大篇幅的报道对符福山之遭遇予以披露。随后,文昌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回应称:会找到“澄清事实”的3名女生,彻底调查事情真相。 此后的调查,持续了两年之久。12月5日,羊城晚报记者在文昌市通过调阅组织部现保存的原始档案获悉:符福山涉嫌“奸污3名女生”的文革遗案,主要由当地政法委牵头,于2009年联同文昌市公安局法制股、文昌市检察院犯罪预防科、文昌市法院立案庭、文昌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 2009年8月,文昌市政法委回复协查符福山历史问题的函,称:一、符福山1967-1969年在抱罗梅桂山小学当教师期间,已是有妇之夫,与该校女学生林晴(林少琳,当年仅13岁)发生男女两性关系是事实。二、符福山原不是我们司法机关处理,应有组织部门处理。同时官方还在相关的函件中,否认了符福山在“文革”中因卷入派系斗争遭陷害的说法。 令人玩味的是,该份真相复查的函件,认定了符福山与林晴发生两性关系,但并未提及符福山“奸污”的另外两名女生林会群、林庆菊。这是否意味着,林会群、林庆菊40年后的翻供言词,确实为真? 对此,12月5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疑问向文昌市政法委求证。政法委执法监督科一工作人员称,真相的彻查已过去多年,领导也换了多批,如今的政法委的工作人员,无一人能对此做出回应。 事情并未就此沉寂。在得到调查部门给出如此的答复后,在官方眼中“性格偏执”的符福山又选择了信访、申诉之路。记者获悉,符先后向海南省委组织部、国家教育部递交过申诉材料,内容包括3名“被奸污”女生的最新证词。记者查询原始档案获悉,海南省委组织部在2009年琼组函(2009)11号文中,向文昌市委组织部表达如下了意见:应先由有权处理遗留案件的职能部门据案复查,再有组织部进行复审。 对此,文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一工作人员表示:直至今天,组织部对该案的定性,仍以2009年8月文昌政法委认定的“结论”为准。因当年参与真相调查的部门较多,组织部不可能单独对该案做出“新的结论”。“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当事双方提交的新证据,仍不足以推翻原定性。”依据何在?相关人员表示,因当事人符福山当年自己曾书面承认过与林晴发生过关系,其原话为:过去承认,现在承认,将来承认,入土后也承认。 2010年8月,在符福山坚持信访多达数百次之后,文昌市政法委与符福山签订了一份《涉法涉诉救助协议》。该协议书写明:2009年12月,经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对该案再次调查、研究讨论,认为:1973年(文昌)县委保卫组(负责政法工作)的调查程序不规范,结论有失实之处。1973年县委组织部据此做出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由此导致符福山多次申诉,政法部门负有一定责任。 根据协议内容,政法委在考虑符福山生活艰辛后,决定一次性救助其5万元。但前提条件为:符福山承诺今后不再以同一理由向任何部门上访、申诉、控告,也不得提出国家赔偿,协议一旦生效有关部门将不再受理符的申诉。对此,文昌市委组织部一工作人员表示,市政法委的这一协议,事后让政府感到“很尴尬”:其出发点可能是息访,但要求当事人放弃申诉权利,显然违背法治精神。 E期盼 在有生之年查清真相 符福山为何当时选择领取5万元救助,而据协议临时放弃了申诉?其称,当时自己得了重病,需要一笔医疗费,做出此举实属无奈。如今自己选择重新申诉,要求官方再次调查真相,是要还自己一生的清白。 一位不愿透明姓名、当时参与复查的法制干部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2009年复查符案时,文昌政法委连同多个部门调查,即使这样查起来也很是头疼。“案子发生在动荡的年代,当时根本没有公、检、法机构,仅由保卫组代行所有职能,这样做出的证据链条,有多少可以采信?很难办。” 记者在查阅符案的原始档案看到:1968年4月13日文昌县成立了文昌革命委员会。其下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和保卫组,各组又下设了多个办公室,当年此四大组取代文昌县委各大机构。其中,保卫组第五办公室负责审理、批捕、起诉、判刑,揽下了当时司法体制下的公、检、法职能。符福山涉“奸污”一案,正是在“文革”爆发中由该办公室负责审查。 如今的符福山,是文昌市头苑办事处造福管区泰山村一个普通的农民,40年前的那件事彻底改变了他及家人一生的命运。“我已经81岁了,还能活多少年呢?一生背负着强奸犯的辱名,让我抬不起头。”符称,现在他并不责怪林晴、林会群两个参与“揭发”的女生,更怪不上知情的林秋梅。相反他倒感激她们在有家室儿女的情况下,愿意站出来澄清当年的“真相”。 直至今天,该谜案的真相调查进展,仍卡在1978年“符曾承认与林晴发生性关系”这一环节上。记者从最早的卷宗中获悉,符被指在“山林里先后强奸林晴十八次之多,直到1969年下半年,符调出学校后才断绝关系。”对此,如今反过来替师求平反的当事人林晴表示,当年的揭发全是“诬告”。她称七年前,相关部门只找到她了解过一次情况,此后再无下文。 “我那个时候小,不懂事,是受别人的指使才那样做,很对不起符老师,害了他一辈子。”面对记者,林晴称,她现在愿意等由司法机关牵头,重新调查该案。而对符福山而言,他表示自己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在他有生之年,查清真相。如今,符福山仍保持着几乎每天买一份报纸的习惯,他选择性地阅读每天的法治新闻,并将有涉及类似案情的新闻报道,剪切下来予以保存。 文昌市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看到符福山长年累月地上访,相关部门其实亦表示深为同情。事已至此,在组织部单方无法得出真相结论的情况下,其建议符福山本人聘请律师进行跟进。
|
关键词:揭发,奸污,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