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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禁擅自开展案件调查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1-12 17: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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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最近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47026件,同比增长21.4%。这就要求必须有一支高效规范的执法监察队伍。为此,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明确提出,未经批准,执法监察局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47026件,涉及土地面积19721.6公顷,同比分别增长21.4%和17.6%。全国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675件。

国土资源部要求,执法监察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议审查制度》,坚决做到“五个不得”,即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案件调查工作;不得擅自参与、插手案件查处工作;不得擅自以局名义向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转办案件线索,要求查处;不得擅自以局名义对案件发表意见;不得一个人单独开展案件调查。

同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提出,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等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开设“曝光台”,公布案件查处结果,开展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产权房、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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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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