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液化气槽罐车爆燃 两名司机成“火人”
前天晚上,南京六合化工园区一液化气总站门口,一辆外地牌照大型液化气槽罐车,涉嫌倾倒残渣时发生爆燃,两名人员成“火人”被烧伤。而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这辆槽罐车涉嫌倾倒残渣引发的爆燃事故,暴露出多个部门监管的漏洞。 槽罐车爆燃两人被烧伤 “轰!”前天晚上6时许,位于南京六合化工园区新华东路百江液化气总站附近的居民,忽然间听到一声巨响,随后现场冒出了很大的火球。附近居民回忆说,“我赶紧跑了出来,往前一看液化气总站门口全是火,还有两人身上全是火。” 大家急忙从家中赶来救火,只见现场有一辆淮安牌照的大型槽罐车正在燃烧,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液化气味道,车上两名司机成“火人”,一边脱去着火的衣服,一边逃生。附近居民说,不久110、119和120先后赶到,将两名烧伤司机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据了解,事发时这辆液化气槽罐车内没有液化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庆幸的是,附近百江燃气总站内有几十瓶燃气罐,幸亏消防队员及时赶到,才没有造成更大的事故。环保局现场认定,事故没有造成对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但两名司机伤势严重,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槽罐车涉嫌倾倒残渣 对于这起事故当时发生的情况,槽罐车车主说,事发时这辆槽罐车两名司机,在放水的时候,罐子来回晃动,排气管产生火花引起爆燃,而为什么要放水让罐子来回晃动,该车主不愿多说。 据了解,这辆液化气槽罐车车牌照为江苏淮安,而运营许可证范围为浙江与福建之间,并不在江苏境内,两名烧伤司机一个30多岁、一个40多岁。经过调查,相关部门初步认定,事故发生时,司机可能在借清洗车辆之机,涉嫌倾倒液化气残渣,这也是爆燃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多个部门称不是监管主体 那么,作为外地的危化品车进入化工园境内时是否接受过检查,谁来监管此事呢?昨天记者进一步作了调查,暴露出了多个部门监管的漏洞。 百江公司江北片区负责人说,“这辆车是从外地过来的,在我们门口换气,我们今天领导非常重视,在内部展开了调查,现在表明与我们内部没有关系,完全是倾倒残渣偷倒残气。” 这辆淮安牌照的槽罐车,是从福建开来的,事故发生的地方是一条狭窄的巷子,这辆车车身全长十多米,如果百江公司不打开大门的话,车子无法掉头。 南京化工园区安监局表示,这辆车属于危化品车,虽然证照齐全,但是进入化工园境内时,他们也没有注意到。“我们目前路口的卡口都是临时的,难免会有车子遗漏,我们下面重新设置卡口,尽量做到登记所有来化工园的危化品车。”南京化工园区安监局孔爱国副局长说,这辆槽罐车出事后,化工园区安监局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如果当时他们用了装置接在一处阀门上涉嫌倾倒残渣,其查处监管主体就是安监局直接调查,可现在是在路上发生的,调查监管主体就不是安监局了。 环保部门是否是调查监管的主体?可是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认为,这辆淮安牌照槽罐车的监管调查,环保部门可配合有关部门,但真正的主体也不在环保局。 因为没有前期的检查,目前还无法确定车子爆燃的具体原因。作为危化品车,涉嫌倾倒残渣车辆清洗是否有规定的地方呢?化工园区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在化工园区乃至全省都没有统一的清洗点,这也是一些危化品车随意倾倒残渣的原因。 “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车辆在什么地方拖货物的,就在什么地方清洗,但是现在物流这么发达,跨省跨区域的很多,所以一般是做不到这一点的。目前调查与监管我们可以配合,但主体不在环保局。”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副局长徐航说。 目前,化工园区正在建立统一清洗点,对于这起槽罐车爆燃事故,究竟由谁来担任调查与监管的问题,记者查询了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表明行政主管部门为燃气办。 六合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沈主任说,“我们是应该管,但是我们主要管的是燃气公司内部的问题,这个已经发生在运输车辆上。” 经过讨论,六合区燃气办、化工园区建设局运输管理所、环保局以及安监局均表示,这起事故有其特殊性,很难找到主要的监管部门,但是各个部门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从目前来看,他们都已经介入调查,并且加强管理,避免以后类似事故的发生。记者 卢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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