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一小区物业强收30%“蹭暖费”
烟台福山区门楼街道东陌堂新区物业强制不供暖市民交“蹭暖费” 齐鲁网济南10月29日讯(烟台台 吕德健 辛晓伦)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日报道》报道,日前,记者接到市民电话称,烟台福山区门楼街道东陌堂新区物业公司,强制今冬不打算供暖的住户,要交正常暖气费的30%,说是“蹭暖费”。如果不交,就给住户停电。 记者到达福山区门楼街道东陌堂新区了解到,往年这里的住户都是正常交供暖费的,而今年不少住户选择不交,不交供暖费的住户称,不交费是因为供暖达不到供暖标准,家里依旧很冷。住在顶楼一户市民,家里没暖可蹭,对“蹭暖费”一说更是意见很大。 针对因为借了相邻住户家供暖的光,被强制收“蹭暖费”的做法,记者采访了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教授。 孙明教授称,在现在的统一的住宅楼上居住的情况下,确实存在着蹭暖的现象,一家供暖,邻居家也会感到暖和。但从合同法来讲,供暖企业和用暖住户双方供暖需要签订合同,达成合意,否则供暖企业不能强制性给住户供暖,更不能在没有给住户供暖情况下收取所谓的任何的供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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