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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警配车守规矩 宣传才能不“打脸”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2014-10-28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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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推行和法治社会的构建,在限权的同时也给公权力部门创造了更有利的工作环境,因为法的界线越是清晰,工作也越是有章可循。如果各项活动都能够守住规矩,也就不必担心会有“自打耳光”的宣传了。

几天前,一组名为“曝山西高速交警拉风路虎车队”的照片在网络热传,随即遭到官方否定。然而就在昨天,“剧情”发生反转,有记者“执着”地浏览了山西高速交警一年多前发布的消息,证实至少在2013年初,上述车辆确实属于山西交警。

回想当初,当地交警部门的否认言之凿凿,一位支队长坚称网帖中的路虎车“与我们无关”,另一支队长则讲“简直开玩笑,连领导坐的都是十几年的烂车”。如今“有图有真相”的报道摆在面前,引用的证据还是官方自己的宣传材料,真不知这回又会得到怎样的回应。反正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还不能拿出坦诚的态度,自打耳光后仅剩的那点公信力,也就不复存在了。

说来这些地方上的公权力部门也真够为难的,既要融入信息社会,又要防着信息社会,稍一疏忽就会落入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图文并茂地宣传政绩是“刚需”,干了活、出了力,总得让领导和群众看到;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要求,“晒”工作也是职责所在。信息这么多,难免顾此失彼,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尴尬情况。每一起类似事件,都会让涉事部门的领导很丢脸,公信力也大打折扣。所以常听一些搞宣传的公职人员抱怨工作不好做。

要想避免这种尴尬,其实也简单,那就是说实话、讲实情,既不夸大也不遮掩,一点一点地维护好公信力。即便做错了事,也要勇于承认,该纠正的纠正,该受罚的受罚。用谎言来掩盖真相,必然要用新谎言掩盖旧谎言,长此以往,真相总有被曝光的时候。而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塔西佗”陷阱,再说真话也会受到群众的习惯性怀疑。这里面的因果联系值得思考,而思考的目的不是为了找借口,而是作为指导今后工作的镜鉴。

当然,强调说实话并不是纵容错误,陷入“犯错——承认——犯新错”的恶性循环,同样有损公信力。要想做到态度坦诚,其实还隐含着另一个逻辑:做过的事、说过的话,要能经受住现实的考验。在这考验之中,既有上级的审查也有群众的监督,而最基本的就是守住法律划定的底线。如果各项活动都能够守住规矩,也就不必担心会有“自打耳光”的宣传了。反观此次处在舆论风口的山西交警,就多少有些狼狈,总队新闻中心把“皮球”踢给宣教处,而后者只好以“要开会”为由中断了采访。

所以说,依法治国的推行和法治社会的构建,在限权的同时也给公权力部门创造了更有利的工作环境,因为法的界线越是清晰,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也越是有章可循。这与“八项规定”等禁令的出台是一个道理,确定标准之后,不是“为官不易”,而是“为官更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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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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