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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中纪委叫板警察:马上下逮捕令抓你们

来源: 法制网 作者: 2014-10-27 08: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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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马超 通讯员张茜 王强

“喂,你好,我是中纪委上海办事处杨主任,我们在调查江苏省部分官员贪污时,发现了你利用自己的公司账户,涉嫌为南京市及江宁、浦口等区多名拆迁办主任和市政府领导洗钱,将他们的贪污受贿款转移。你如果有疑问,请拨打021—110与上海市公安局联系。”就是这个电话,让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从事加工经营生意的年过6旬的老汉刘某陷入圈套,最终将近9万元的积蓄打入骗子卡中。

然而,当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把仍在梦中的刘某拉回到现实中时,骗子又打来了要求汇款10万的电话。民警接过电话,要求骗子立即停手,投案自首,否则将对其实施真正的抓捕时,嚣张的骗子竟然威胁警察:“我马上从中纪委下发逮捕令,把这些假警察全部抓起来。”

10月20日上午,刘某接到“中纪委”电话后,立即按照电话中转接的操作指令拨打了所谓的021—110,与自称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冯某接通了电话,冯某告知刘某曾通过帮助拆迁办主任行贿洗钱,申请到巨额拆迁补助。

刘某告知自己房子没有拆迁,也不认识拆迁办主任。冯某告知可能是有人盗用了刘某的证件,表示将继续查实,向上级反映,让刘某保持手机通畅,刘某于是信以为真。

“我是杨主任,刚刚核实你的身份证的确被人盗用,但由于现在是调查赃款去向的秘密期,我们中纪委办案是高度机密,你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你就是犯罪”。10月21日刘某又接到了“中纪委”电话。

急于为自己洗清冤情的刘某开始对“中纪委”的电话言听计从。“由于案件复杂,你并没有洗脱关联,必须先汇38000元担保金。待案件查清,再如数退还。”之后,发给刘某的却是“杨主任”的私人账户。

10月22日上午,“杨主任”再次打电话给刘某:“上级有要求,要求再补交五万元保证金。”杨主任警告说,“此事关乎全江苏的稳定,要高度保密,不可告知家人朋友,更不得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如泄密后果自负。”

于是,刘某未与家人商量,便独自一人按照骗子设计好的骗局分两次汇入近9万元。而且还按照“杨主任”的保密要求,将两次的汇款单全部予以销毁。

然而,这还没完。10月23日上午,“杨主任”又打电话要求刘某再交纳10万元保释金,否则将冻结刘某公司的银行账户。短短几天就要十余万,无奈刘某向朋友借钱。虽然刘某为了不泄露国家机密,但理由含糊不清,朋友意识到刘某可能受骗,并向警方报警。

在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刘某仍然认为自己没有受骗。于是,民警先联系了上海市公安局,确定没有冯某这个民警,之后民警又用010—12388热线,让刘某直接和真正的中纪委热线通话,证实根本没有中纪委上海办事处和杨主任这个人,刘某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受骗。

就在这时,“杨主任”又打来电话,于是民警表明身份接听电话,告知骗子立即停手,投案自首,否则警方将对其实施真正的抓捕。没想到骗子竟然在电话中对刘某说道,“我是中纪委,他们才是骗子。我马上从中纪委下发逮捕令,把这些假警察全部抓起来。”说完挂断了电话,民警再次回拨,已经关机。

警方:办案机关不会电话让你汇款,不要按照电话提示操作进行。这些诈骗手法其实并不高明,只是通过唬人让你入了全套。防范守则记住一条:执法机关绝不会没有任何法律文件就直接通过电话要求汇款,更加不会要求汇款给私人账户。也没有通过电话要求保密一说。接到此类电话,不要按照电话中的提示操作,挂断电话后,通过114查询刚刚电话中提到的单位,重新拨打电话就可以轻松核实真伪。也可以拨打110请警方帮助核实。

关键词:刘某,中纪委,逮捕令,骗子,杨主任,拆迁办,投案自首,私人账户,假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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