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驻警队 新安四法让百姓心安
2013年9月,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庭,就地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成立一年来,交通事故法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510余件,结案400余件,诉讼保全案件200余件,且无一起引发信访、缠诉。 在新安县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当事人转身可诉讼、案件当天可审结、伤者执行可提前,真正通过“让纠纷处理快起来、让交通法庭动起来、把困难伤员救起来、让困难群众站起来”的新安四法,让百姓心安。 快当天拿到补偿款 “事情这么快就了结了?”在交通事故审判庭,韩某望着手中的调解书和一摞厚厚的赔偿款,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2014年春节刚过,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韩某和肇事方代理人来到新安县法院交通事故法庭,申请诉前调解。法官很快确认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场起草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当天下午,14万元补偿款就全部到位。 “交通事故审判庭搬到县交警大队后,当事人可直接在交警队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的咨询、受理、开庭、调解、审判等都在这里进行。同时,司法局与保险公司派专人在此驻点办公。此外,通过定期召开法院、司法局、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的四方联席会议,优化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新安县法院院长毛迎春说。 动法庭开进农家院 “法院到老张家审案了,大伙都去听听吧。”随着写有“新安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的横幅挂起,法院来开庭的消息在这个小山村不胫而走。 2013年11月,家住新安县山区的张军因车祸致双腿残疾,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而对方的赔偿款却迟迟不能到位。因为行动不便,张军一直不敢有打官司的念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电视上看到新安县法院到田间地头开庭的报道。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张军拨打了立案热线。让他没想到的是,交通事故法庭的法官驱车数小时到家中为他立了案,并当场决定在他家中开庭审案。 考虑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后行动不便、部分当事人家住山区交通不便等现实情况,新安县法院积极延伸审判服务,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将公正的司法裁判、贴心的司法服务送到山区里、病榻前。 先解伤者燃眉之急 2014年元旦当天,在新安县某医院的病房中,一位躺在病床上的老人不时自言自语地向门口张望:“放假了,法官还会来吗?” 上午9时许,新安县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庭长张联带着几名法官走进了病房。“老田,这是1万元,先拿着治病。” “谢谢你张庭长,有了这钱救命,俺的心就装进肚里了。”虚弱的老人挣扎着想起来。 去年12月,田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因急需手术但又得不到肇事方赔付,向新安县法院交通事故法庭求助。张联在受理案件后,迅速与处理事故的交警联系,在拿到相关材料后,快速依法对该案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先后有4万元救命款送到田某病床前。 据张联介绍,针对此类案件,若符合先予执行条件,交通事故法庭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审查受理,及时作出裁定,及时执行到位,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救设特困救助基金 今年年初,刚刚借钱买了一辆大货车的孙某,开着新车撞上从路边冲出的摩托车,造成车上两个小女孩一死一伤。买车已欠下高额债务,再加上新车还未上保险,巨大的经济压力让孙某喘不过气来。 为给母亲看病,小女孩家中已是债台高筑。如今两个女儿一死一伤,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悲痛之下,小女孩的父亲将孙某推上了被告席。 针对此类当事双方经济条件都极为困难的案件,在院党组的倡导下,新安县法院全体干警每人捐出一个月的省级文明单位的奖金,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同时,争取政府支持、接受爱心企业和个人捐助,筹措救助基金,保障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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