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孕妇为安胎进补购四只熊掌获刑
秋冬之际讲究进补,一名孕妇为进补安胎购买熊掌,结果构成犯罪被判刑。近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批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法官提醒,切勿因一时的口腹之欲,猎捕、杀害、收购珍贵野生动物。 孕妇陈某听人说在秋冬之际吃熊掌进补对孕妇和小孩都有好处。她于2012年11月初到从化市太平镇一菜市场路边购买了四只熊掌,后被从化市公安局查获。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此四只熊掌为黑熊前后熊掌,其中两只为左、右前掌,两只为左后掌。法院审理认为,黑熊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陈某非法购买熊掌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从化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刘某龙,为了提升其团队的销售业绩,加大宣传力度,以3000元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了一条蟒蛇用于商业表演,后又到从化市三鸟市场购买了一只海狸鼠,放在宿舍饲养。 2013年9月16日,刘某龙在从化市汽车站广场利用上述动物表演期间,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鉴定,该条蟒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经从化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龙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从化法院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是猎捕、杀害会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均有可能触犯刑法。 从化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勿因一时的口腹之欲,猎捕、杀害、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据介绍,被纳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的包括穿山甲、蟒蛇、黑熊、梅花鹿、河狸等。(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梁诗涵 通讯员/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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