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用“假租赁”对抗执行 浙江法院出台措施严打
浙江省高院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老赖”利用“假租赁”房屋的形式阻碍执行情况,并出台了《关于执行非住宅房屋时案外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以期破解房屋执行中的虚假租赁难题。 浙江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傅松苗说:“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包括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时常有案外人以其对该房屋享有租赁权为由主张拍卖不破除租赁的情况发生。大量的租赁关系存疑,广大债权人特别是银行对此反映强烈。” 傅松苗说,大量的租赁关系虽然存疑,但法院囿于力量和手段所限,难以彻底查处,也无法从证据、法律上作出否定,只得“带租拍卖”,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成交率和成交价格,不利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有效实现。 为破解虚假租赁难题,浙江高院今年9月制定出台《解答》,针对厂房、商铺、办公楼等经营性房屋,明确执行程序中从严审查案外人提出的租赁关系,应以占有作为认定租赁权成立与否的标准。 解答提出,应引导市场主体在接受房屋抵押前查明现状,如是否存在案外人占有等情况,并固定相关证据。法院在保全和执行环节应严格落实现场查封制度,保全、执行人员亲赴现场查明房屋实际状况和使用情形。 同时,对虚构租赁关系、对抗法院执行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记者裘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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