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南一国土所长玩忽职守贪污受贿获刑3年半
连南一国土所长在负责清连高速三排段征地拆迁、民事、征地补偿款发放的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连南分公司损失三十四万元,并从中贪污、受贿五万余元。连南县法院昨天证实,10月11日,该国土所长唐某贵被数罪并罚判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查明,中石化连南分公司下属的金达A加油站在清连高速征地拆迁范围内,经丈量测算其应获三十七万余元补偿款。2009年9月至2011年年底,唐某贵在负责实施清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和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过程中,在明知该石油公司原支部书记沈某无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土地权属证书或该公司委托书的情况下,将该公司属下的金达A加油站征地拆迁补偿款共三十四万元转入沈某的个人存折账户上,且未通报该石油公司上级部门,致使该三十四万元被沈某和该公司经理刘某侵吞。沈某为了表示感谢,在其家中送了两万元给唐某贵。为了购买房屋,唐某贵将石油公司补偿款的余款三万余元私自截留。(记者曹菁 通讯员黄保长、李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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