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纪检严查“节日病” 防不正之风反弹
在“十一”国庆前,中国各地的纪检部门公布了多起违反中共八项规定的案例,以警示党员干部,严防不正之风反弹。
由于以开展工会活动的名义,组织干部职工到哈尔滨、云南等地旅游,江西省东乡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鄢明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万建钢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江西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周鸿雁则因为替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同事、下属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服务对象礼金2740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纪委选择国庆节前夕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对违纪行为的震慑目的显而易见。 中国人素有节假日期间走访聚会、礼尚往来的传统,为避免“人情往来”成为不正之风反弹的幌子,与江西省纪委一样,严防“节日病”几乎成了中国各地纪检部门的惯例。 国庆节前,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吉林省纪委通报7起典型问题,黑龙江省纪委通报8起典型问题…… 北京市纪委表示,国庆长假期间将对公款吃喝、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除了高档餐饮、私人会所外,连郊区的“农家乐”也被纳入明察暗访范围;海南则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出通知,将在国庆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除“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费健身娱乐”外,“违规打高尔夫球”也被列入严查范围。 “马上就要到国庆节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节日病’抬头。”在9月28日召开的“江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强调说。 针对中秋国庆“两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e题”栏目8月份就推出了“严防‘四风’反弹”议题,邀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 “选择重大节日,加大整治不正之风的力度,是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和经验。”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晓明认为,现阶段,必须通过严惩的方式,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和震慑力,让歪风邪气没有生存空间。 廖晓明认为,不正之风具有隐蔽性、普遍性、顽固性等特点,容易形成反弹,因此,在进行常态化治理的同时,还应寻求制度甚至法制手段予以“根治”。 |
关键词:国庆,节日病,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