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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2014-10-02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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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岩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新罗区粮食局违规租赁车辆并在下属企业报支车辆费用问题。2013年3月,新罗区粮食局在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用车手续情况下,违规租赁一部排气量2.0L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供该局局长陈清龙使用,租期三年,由下属企业一次性支付三年租赁费14.5万元,并报销该车燃油等费用2万余元。新罗区纪委责令该局作出检查并及时整改,给予陈清龙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定县凤城镇龙凤社区两委干部张广洲等人变相公费旅游问题。201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永定县凤城镇龙凤社区两委干部张广洲、谢灿兴、郑清平、廖丽君、陈晓凡等人借赴南平邵武市华光社区考察社区网格化建设之名,前往江西三清山景区和福建武夷山景区变相公费旅游,花费公款16040元。永定县纪委给予张广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谢灿兴、郑清平、廖丽君、陈晓凡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张广洲等人退回公款16040元。

3、上杭县南阳镇卫生院院长刘联雄违反规定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12月,刘联雄作为南阳卫生院院长,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卫生院医疗收入40多万元以各种补贴形式发给职工个人。上杭县纪委对刘联雄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刘联雄存在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7月7日,该县纪委将刘联雄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4、武平县工商联副主席钟世星、刘生聪,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熊伟元变相组织旅游问题。2013年12月,武平县工商联主席高宗泉在县委未确定县工商联前往北京参加武平商会成立大会人员名单的情况下,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由钟世星、刘生聪、熊伟元前往北京参会,同意三人每人从县总商会预借4000元包干使用,并且未督促钟世星、刘生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熊伟元向高宗泉请假同意);在北京参会期间,高宗泉在未向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同意的情况下,越权同意钟世星、刘生聪、熊伟元三人前往郑州、长沙等地游玩。武平县纪委决定,取消县工商联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给予高宗泉效能告诫一次,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给予钟世星、刘生聪、熊伟元等三人效能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旅游费用个人承担。

5、长汀县红山中学校长温水春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温水春以虚报、多报住宿生、低保生人数的方式(多报8人,每人补助1250元),套取国家伙食补助资金人民币10000元,并将其中的4800元用于学校行政人员发放福利,其本人分得600元;2013年至2014年寒假期间,温水春以假期护校的名义违规领取补贴900元。长汀县纪委给予温水春党纪立案,长汀县教育局免去其红山中学校长职务。(通讯员 岩纪轩 海峡导报记者 吴鹏波)

关键词:纪委,刘生聪,钟世星,福建武夷山,新罗区,温水,党内,武平县,永定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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