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精细化”初查 提高线索成案率
曲周县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重点采取了“精细化”初查法: 一、梳理案件线索,确定主攻方向。准确分析判断案件线索的可查性是决定初查工作是否开始的前提。详细评估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及采用的犯罪手段,进而选择易秘密进行并能够直接决定立案的证据优先提取固定。 二、运用多种策略,搜集固定证据。初查的目的是搜集固定证据,为日后立案、起诉、判决做好准备,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判得出去。为此,在收集证据时,既要充分考虑证据的证明力强弱和收集的证据是否到位,又要做到在犯罪嫌疑人毫不知晓的情况下,获取必要的证据,为立案奠定条件。 三、 采取以快制胜,及时立案侦查。在获取足以认定有罪的证据后,紧抓时机快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涉案人相互串通,销毁证据或作伪证,同时也不给说情人留有时间,实现从案件线索到立案侦查的顺利过渡。(郭书昌) |
关键词:初查,案件线索,立案侦查,优先提取,作伪证,判决,曲周县,犯罪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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