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砍身亡 2000余警民搜捕嫌犯
9月26日,干警带着警犬在搜寻犯罪嫌疑人。新华社发 犯罪嫌疑人资料图。网络截图 9月26日,干警在搜查嫌疑人的三轮车。新华社发 昨天早上6点多,广西灵山县平山镇古朴村发生恶性砍人事件。该镇古朴小学4名小学生在上学路上被一名中年男子砍杀,造成3个孩子当场死亡,1个孩子被送到平山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当地警方组织2000余名干警和群众,正连夜合力搜捕犯罪嫌疑人。 □事发 男子驾车追砍上学小学生 记者从灵山县新闻办获悉,昨天早上6点42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在平山镇古朴村委路段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石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尾数为037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在通往古朴小学的路上,持刀砍杀正在上学的学生,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被送到平山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古朴小学在村内,4个孩子到小学的路程也就200多米,不幸就发生在这段路程上。”古朴村一位村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4名小学生在上学的路上,被该村村民石某某开着三轮车手持西瓜刀追砍。4名学生都是古朴村古朴小学学生,最大者十一二岁。 另一名现场目击者称,他于7时20分左右到事发现场时,现场已被警方封锁,救护车已赶到了。 目击者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事发路段是村中的一条水泥路,两侧为绿油油的稻田。这名目击者称,4名小学生就是在这条每天上下学必经的路上被追砍,1人倒在小学门口,两人倒在距离小学不远的转弯处,另一人距离小学200多米。 上午10点,参与现场办案的民警称,除1名送医后死亡的学生外,3名被当场砍死的男孩尸体仍在现场未挪动,警方正在进行现场勘查。 上午11点,平山卫生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名遇难学生均为男孩,其中3人当场死亡,另一人是被家属送到该院,“孩子颈部被砍伤,送来时已经死亡”。 □缉凶 警方悬赏金从2万增至10万 昨天上午,灵山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称,经查,平山镇古朴村村民石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今年56岁,是平山镇古朴村人,此人身高165cm,身材较胖。通告中中称,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该人线索,对发现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举报人,将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励。 昨天晚些时候,警方提高悬赏金额,对发现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举报人,将奖励10万元。警方通告显示,石某某身份证号码为452824195810291819,短白发,逃跑时戴青绿色头盔,穿米黄色长袖衫、深蓝色长裤、黄色拖鞋,可能携带一把铁柄银白色水果刀。 记者致电灵山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调查当中,详细案情暂不适合公布,当地领导正在现场处置。随后,记者致电钦州市公安局,宣传科马科长表示,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信息,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石某某,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凶手。 警民2000多人搜捕嫌疑人 昨天,公安部门从南宁、玉林、贵港、钦州等地调集600多名警力,先后组织2000多名干警和群众合力搜捕嫌犯。 昨天下午1点左右,警方消息称已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当地佛子镇府灵村的一个山头。随后,警方在距离案发地约10公里的佛子镇泗洲村委西乡水村背后的平岭岗路边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丢弃的三轮车,里面还有一具男孩的无头尸体,警方判断其为事发现场受害学生中的一人,年龄在8至11岁左右。 截至当晚8点,围捕行动已经持续10多个小时,搜捕人员完成了超过20平方公里的山区、村屯搜查。记者发稿时,搜捕工作仍在连夜进行中。 □善后 当地排查学校周边安全隐患 事发后,灵山县启动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响应及时处置,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善后处置和案件侦破工作,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全县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恶性事件发生。 昨天中午,自治区公安厅、钦州市领导和工作组赶到现场慰问受害者家属,指导处置工作。灵山县教育、民政等部门积极做好被害人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县教育部门还组织专门教师对全县中小学校师生进行心理辅导。 >>其人 性格内向有点迷信 据村民介绍,石某某早年当过兵,性格比较内向不喜欢说话。他在村内开着一个小卖部,平时没事时,会开着他的三轮车在平山镇上拉客,家庭经济条件还可以。“平时石某某搭小孩子时,都是免费的,他跟小孩很亲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做出这种事啊”。 对此,村委会工作人员也有类似描述。 案发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讲述,事发后,他曾前往石某某家中询问情况。石某某妻子告知,最近石某某并没有什么异常,但有点迷信,总是念叨有些人会给他家带来厄运。但村委会工作人员说,被砍身亡的这4个孩子及其家长,并不是石某某平日念叨的那些人。 □声音 滥杀学童没有任何理由可为暴行开脱 广西灵山男子砍杀4名小学生致死,举国震惊!以如此极端惨烈的手段伤害无辜学童,即使行凶者有再大的缘由、再深的冤屈,也是罪大恶极,没有任何理由可为其恶行辩解开脱。 近年来,恶性伤害小学生的事件时有发生,尤以2012年12月发生在河南光山县砍伤23名小学生的事件为最。在各种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中,伤害未成年学生的事件,尤其让人痛恨。然而,当社会舆论对此一片谴责之时,也有极少数声音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有冤屈”,指责“社会不公平”,甚至为极端恶行“点赞”。这些声音虽然微弱,却格外刺耳,网民纷纷斥之为“混淆是非、黑白不分”“助长恶行”。 诚然,这样极端的恶性事件之所以发生,背后一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无论如何,不能把愤恨发泄到无辜的孩子身上,这些年幼的学生,绝不是所谓“冤”之“头”、“债”之“主”。对他们下毒手,就是滥杀无辜,是典型的反社会行为。事实上,2014年5月湖北麻城五里墩小学砍伤8名学生的恶性事件,是犯罪嫌疑人疑因吸毒致幻;2010年5月江苏泰兴幼儿园砍伤32人恶性事件,是案犯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满;而光山县的砍伤小学生事件,案犯闵拥军竟是因为受“世界末日论”影响。 因此,在事件原因未明之时,不可轻易归因,更不应该想当然地为这些恶行罗列“可能之缘由”。即便我们同情弱者,也决不能容忍以“弱”之名伤害更弱者。一些趁机起哄、甚至“悲悯之心”泛滥的情绪值得警惕。不管有心无心,这样的声音或许能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却是在为恶行找理由,甚至引导出更多的“闵拥军们”。 严惩恶行、杜绝伤害学生的恶性事件,需要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用好法律的利剑,尽快查明真相,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需要整个社会和舆论守住底线、明晰是非,不应借恶行释放个人负面情绪,更不能因先入为主的猜测为恶行开脱。记者郑羽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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