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信贷员虚构资金用途骗贷千万元受审
中新网柳州9月24日电 (孙涛)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24日在融安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融安县某银行信贷员虚构资金用途,先后骗取24名被害人共计1284.14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22日至2012年9月22日期间,被告人翁某虚构资金用途,隐瞒自身经济状况及还款能力,以做“解押”生意或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许诺每月支付2至5分利息,先后骗取24名被害人共计1284.14万元。期间,除归还被害人部分本金及支付利息228.42万元外,其余资金被翁某用于赌博、挥霍,造成24名被害人实际损失1055.72万元。 2012年9月28日,翁某提出辞职并逃离融安县,2013年6月18日,警方在云南边境将其抓获。 法庭上,翁某及其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均无异议,但对向部分被害人的借款总额、还款额等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翁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并造成巨大损失,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当日并未当庭宣判,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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