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镇告县法治价值不宜夸大
一个月前,三仙湖镇政府起诉南县县政府和南县国土局土地行政诉讼案第一次开庭审理。镇政府的诉求是将其下属单位——三仙湖镇渔场持有的6380亩土地所有权收归己有。“镇政府告县政府”,这一全国罕见的案件引发了各方关注和赞赏。(《中国经济周刊》)不能否认,这一官告官案例带来的启示意义:政府之间、上下级之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性问题。但如果上级官员“高兴不高兴”的问题仍解决不了,“官告官”就是个伪命题。而解决问题的体制思路则是,各级政府只对同级人大负责,只与同级人大存在“隶属”关系,上下级政府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而是通过法律和相关制度调节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这时候的官告官才是真正的法治现象。 马涤明 |
关键词:法治,官告官,隶属,三仙湖镇,上下级,中国经济周刊,人大,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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