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名举报单位劳动违法 要为举报者保密
重庆晨报讯 记者 任明勇 昨日,《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用工单位要建立规范完善的用工档案。 用工档案包括职工名册、录用档案、工时档案和工资档案。其中,工时档案要包括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记录。工资档案要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的数额等内容。用工档案至少以纸质或电子形式保存两年。 此外,对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案件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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