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5年拘留317名老赖 59人获刑
在9月22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向大会报告了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梁明远介绍,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对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予以制裁,共拘留被执行人317人,罚款191万元,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1人,判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18人。 甘肃省高台县人田某、程某因为和他人有经济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田某偿还原告2万元,程某偿还原告2.3万元。该案判决生效后,田某、程某不仅拒不偿还,而且将法院查封的牛、玉米种子和一辆拖拉机私自出售。田某、程某后被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分别获刑10个月。 梁明远介绍,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制发财产报告令6.9万余件,查封不动产7600多处,扣押机动车9200多辆,及时将1463名老赖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贷款与社会活动形成有效制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此外,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前后3次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318个单位、635名个人集中公开曝光。 “省法院与省住建厅、工行甘肃分行等9个单位共同签署建立了‘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的框架协议,在全省范围启动司法查控网络工程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幅度提高执行财产查控能力。”梁明远介绍,目前,省法院和16个在甘商业银行已经通过专线连接建立起“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 记者赵志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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