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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改革试点院方案获通过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2014-09-21 09: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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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记者近日从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目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闵行、徐汇、宝山区检察院等四家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全部获得通过,并开始部署动员。

  据了解,各试点单位结合本院办理案件和工作特点,确定不同的试点工作方案。市检二分院将实行严格的检察官遴选制度,改革后本院检察官主要从基层院检察官中择优遴选,探索形成分院层面的检察官遴选程序,并明确本院检察官还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公开选拔的职位一般为高级检察官。

  闵行区检察院在改革方案中,对实现扁平化、专业化的司法办案体制作出安排,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办案部门大部制下设立若干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形成“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专业办案模式。徐汇区检察院在探索建立检察官负责制的同时,对建立确保公正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作出规定,制定了“实时事中监督”、“积极事后监督”、“探索专业化监督”、“深化社会监督”等制度。宝山区检察院将担任不同办案职责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分为刑事检察组、职务犯罪侦查组、诉讼监督组、案件质量监督组四种办案模式,并对办案组的检察官配置、主任检察官办案责权等作出相关规定。

关键词:检察官 检察院 二分院 公开选拔 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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