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迁西县公安局破获为还债他竟杀人越货案
本报记者刘文利通讯员王爱军孙淑萍 夜,静得让人发怵,偶尔远处传来几声狗吠声。在距离迁西县城10公里远的一个南部小村庄,夜色笼罩下,一个“幽灵”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一户人家的屋前上,这户人家的主人已经熟睡,“幽灵”在各个屋内巡视了一番,并没有发现值钱的东西,转身离去,但是过了会儿,他又返了回来…… 清晨命案 8月10日上午8时许,太阳刚刚爬上沉寂的山头,驱走初秋清晨的微微寒意,迁西县公安局新庄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位村民的报警,称同村的王某死在了自家屋内。 随后,迁西县公安局和唐山市公安局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展开勘查。案发现场位于临街的一个老生产队院里,屋内没有明显翻动痕迹,地面上有两个酒瓶,东屋内一具男尸仰卧在床铺上,床上有大量血迹。尸检表明:被害人系因钝器击打头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快速侦查 为了尽快破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围绕被害者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走访,一路围绕案发现场再进行细致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很快,经全面走访,民警反馈回来信息,被害人生前独自一人居住,不曾与人结怨或有明显利害关系。与此同时,现场勘查的民警仍紧张地工作着。两路民警将侦查结果进行汇总,确定该案为一起抢劫杀人案,凶手是对被害人情况有一定了解的熟人。 同时,民警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仔细复原作案经过,为凶手“画像”。受害人家大门反锁,凶手翻墙跳入院内,据此判断凶手应该是个年轻人。 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展开重点摸排,以现场所在的新庄子村为重点,辐射周边各庄镇所有村庄,地毯式排查符合条件的人,在对曾于案发现场出现的重点嫌疑对象进行筛查时,将王某某纳入视线。 王某某,27岁,与受害人同村,父母双亡,独自一个人生活,平日里游手好闲,抽烟喝酒。 通过对王某某展开进一步侦查,民警最终确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无处遁形 8月11日上午,民警迅速行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据其交代,案发当日晚9时许,他在自己家中喝了二三两白酒后,想到自己手里没有钱花了,而且还欠着1000元的外债,又想到被害人王某家的前后屋门平时也不关,就想着去王某家弄些钱花。 于是,他便直奔王某家中,看见大门反锁,就从西侧的院墙跳了进去。当进入王某屋里,发现其已经熟睡,就开始在各个房间搜寻值钱的东西,但是,最终一无所获,便向屋外走去,当走到大门处时,又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决定再返回去找找值钱的东西。这一次,他拿着准备好的锤子,直接走进王某睡觉的屋子,举起锤子便向王某头上砸去,一下、两下……看见王某不动了,他才停下。之后,便肆无忌惮地在各个房间翻找财物,最终拿到一部老年手机和一个旧电饭锅逃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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