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两男子狱中相识成好友 出狱后结伙作案又被捕

来源: 广西新闻网 作者: 2014-09-18 15:49: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曾因同在监狱服刑而成为狱友,出狱后结伙作案又被捕。昨天,记者了解到,因涉嫌盗窃罪,嫌犯莫某、王某被资源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41岁的莫某,是平乐县沙子镇人,从小好吃懒做,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时常在村子里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1989年,刚满16岁的莫某,在平乐抢劫被抓,平乐县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他并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199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2002年因贩毒罪被判刑、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刑,最终他在狱中度过了17年。

42岁的王某,梧州市蒙山县人。2001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平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0年,王某被提前释放后,继续干着盗窃的“老本行”。2011年1月17日,王某再度被判刑1年。

在监狱服刑期间,莫某和王某臭味相投,很快成为了好朋友。刑满释放后,两人也经常聚在一起。

今年5月22日,莫某打电话约王某在桂林火车站见面,提出想要去资源县偷点名烟名酒,王某立刻附和,还叫上了一位外号为“胖子”的男子(身份尚未查实)。当天下午,三人乘车去往资源县城。

5月23日凌晨3点左右,三人来到事先踩好点的城北诚信商行名烟名酒店门前,王某掏出开锁工具打开了卷闸门。不料,拉起卷闸门的声响惊醒了店主,三人立刻逃离了现场。

出师不利,王某和莫某很不甘心。当天晚上,两人又窜至中心花园岔路口旁的鑫晨超市,盗取高档香烟55条,价值3.1万余元。

得手后,两人立刻搭乘出租车并带上“胖子”逃到桂林销赃,共获得赃款9000余元。

案发后,资源县警方立即展开侦查,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踪,7月17日,在桂林一出租房将其抓获。随后,在平乐警方的协助下,7月28日,侦查员成功将另一犯罪嫌疑人莫某抓获。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关键词:王某,作案,出狱,男子,胖子,判刑,被捕,资源县,相识,盗窃罪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