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央企四员工在福建高速路建设中贪污上百万
路桥建设领域一家大型央企的项目部经理、会计、出纳等4人,在我省进行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贪污项目部100多万元公款。日前,连江县检察院获得线索后,由检察长带队奔赴千里之外的山东省,破获此案。 行贿案牵出共同犯罪 今年3月,连江县检察院经福建省检察院指定,承办高某行贿案件。高某所在的单位是路桥建设领域的大型央企,在全国乃至国外从事大型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在全国各地区设立了多个项目部。 侦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福泉高速FB1项目部经理高某涉嫌行贿20万元。侦查人员分析了高某的个人任职情况,认为该线索具有较高可侦查价值。 随后,高某被通知到案,但是他在自己行贿的供述上存在反复的情况,检方立即对高某立案侦查。通过审讯,侦查人员了解到,由高某任项目经理的南平松建项目部资金灵活使用,存在大量公款账外流转的情况。 侦查人员从此着手,调查在该项目部任职的大量工作人员以及施工承建班组负责人的银行账户。检方发现,松建项目部出纳林某某等人存在涉案可能。 关键人物逃往山东 侦查人员推断,林某某可能存在欺瞒项目部领导、自行挪用公款牟利的情况,又因为她时任出纳,经手相关财务账簿等,因此成为案件的关键人物。 为了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联系了位于山东日照的涉案公司总部,以证人的身份传唤林某某到连江,林某某逃回了山东。连江县检察院确定,林某某等人有重大涉案嫌疑。 关键证据被人为销毁 经过部署,连江县检察院检察长丁璇带领5名侦查人员赶赴山东日照。涉案公司领导认为,企业有职员涉案有损单位名誉,希望大事化小。因此,办案人员到达山东时,涉案公司热情接待,希望能够打动办案人员。侦查人员巧妙周旋,劝说该公司领导积极配合调查。 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关键性的证据已被人为销毁。比如,有账目往来的电脑被毁,而该公司以奖金分配的方式伪造书证。 经过和涉案公司领导的交涉,并指出其涉嫌伪造书证、做假账,躲避多时的林某某终于露面。 林某某心理压力大,十分紧张,最初没有如实供述。为避免出现再次回避调查的情况,检方决定由该公司纪检人员陪同林某某返回福州,接受下一步调查。 登机前的关键半小时 即将返回福州时,办案小组再次转变侦查方向,决定把握登机前关键的半个小时,对林某某进行预审。 “林某某今年20多岁,比较年轻,因此心理压力非常大。在那半个小时内,说与不说,让她非常煎熬。”丁璇说。 最终,林某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主动交代了伙同高某等人涉嫌贪污公款的部分经过。因为林某某的交代,案件侦破取得重大进展。 此后,办案人员对会计杨某等人展开大量劝说工作。杨某主动向检方供述了伙同高某、林某某等人涉嫌贪污的事实,还交代了其他的经济问题。 最终,检方深挖出高某、项目部副经理朱某某、会计杨某、出纳林某某等4人涉嫌贪污项目部100多万元公款的事实。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王 威 通讯员 王光忠 郑丽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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