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男持仿真枪抢劫摩托车 未满16周岁被判缓刑
江边纳凉聊天,竟然遭到仿真枪劫持!日前,清城区法院审结一宗持仿真枪在江畔抢劫的案件,作案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2013年6月某晚,阿敏开着自己的摩托车搭载好友阿婷来到北江河堤边聊天,阿敏将车停放在河堤上锁后,就与阿婷坐在河堤边聊天。不知不觉两人聊到晚上12点,原本在附近散步的市民也都散去。于是两人走向摩托车准备回家。 这时,阿敏发现离她们十多米处有个戴口罩男子朝她们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黑色物品。当阿敏将车钥匙插好准备发动摩托车离开时,“口罩男”已经走到离她不到2米的地方。突然他举起手里的东西指着阿敏两人,要求她们后退,并不准阿敏拔下车钥匙。阿敏发现,原来“口罩男”手里举着的竟然是一把枪!阿敏和阿婷不得不慢慢后退,当后退两三米后,“口罩男”迅速跳上摩托车,将车开走,阿敏和阿婷随后报警。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作案的“口罩男”陈某当庭表示认罪。法院审理认为:虽陈某持有仿真枪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但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陈某能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时未满16周岁,对陈某判处缓刑。(记者/张俊 通讯员/黄睿 邓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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