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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时与工友冲突受伤 要求认定为工伤被拒

来源: 四川在线 作者: 2014-09-11 11: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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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上班时与工友冲突受伤 要求认定为工伤被拒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摄影 李国东) 上班时间打架受伤,算不算是工伤?28岁的师磊就在车间内与工友发生冲突,左手的尺骨被一根钢管“打穿”。师磊认为,自己是在上班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暴力侵害,应该算作工伤,希望工厂也能承担责任,早日给付医药费进行手术治疗。

厂方则对记者表示,师磊在上班时间与工友打架,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工厂方面已将两人直接开除,“承担责任的只能是打人的工人,他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我们不会为这样的人买单。”

手肘被打骨折 再不做手术恐致严重后遗症

10日下午,师磊仍旧在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关节外科接受治疗,其左手肘部被严密包扎起来,躺在病床上的他虚弱无力,时常喊疼,要求身边的妻子为其拿止疼药。“医生都说这个药要少吃,今天上午就吃了两颗了,吃多了不好。”妻子骞丽药片纠结了半天,师磊却只是抱怨“那娃下手太重了,痛得很!”

师磊回忆,9月7日上午6点过,距离夜班交班时间只有1个小时了,“他坐在板凳上睡觉,我就拿脚踢了一下他的板凳,让他不要睡觉了,起来一起把卫生打扫好,准备交班了。”师磊说,工厂本来有规定,在上班时间不能睡觉,自己也是执行公司的规定,“没想到这样就把他惹毛了,现场就打了一架。”

第一场架打完,师磊并没有在意,“他有点想不过嘛,就抽了一根钢管打过来,我用左手一挡,手臂就被打吊起了。”师磊说,当时自己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就是这边这只手直接没得感觉了,血一直往外冒,我用右手把左手握住,他还用钢管打过来,幸好旁边的人把他拉到,只把我的帽子打掉了,没打到脑壳,不然肯定洗白了……”

师磊表示,自己在工厂工作多年,打人者是刚进车间不久的“年轻小伙子”,“火气比较大,比较混,不敢惹。”师磊说,在当天上午,自己被班长送进医院,这个小伙子一直没有露面,直到下午5点过才跟他家里人一起过来“看了一眼”,在妻子骞丽的再三要求下,才交了2000块钱医药费,“现在要做手术,至少是两三万块钱,打他电话他直接挂了,哪里找得到钱做嘛?”

师磊的主观医师刘金望告诉记者,师磊受伤的部位是尺骨,靠近肘关节,“这个伤情在我们这边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及时手术,恢复得好就没有大碍;但是一直拖起不做手术,肯定会影响恢复,以后可能会有严重的后遗症,不能提重物。”刘金望说,目前医院正在为师磊做术前准备工作,即将安排师磊进行手术。

望认定工伤 厂方称无责任赔偿应找打人者

师磊表示,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车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他人的暴力侵害,应该算作工伤,希望厂方能承担一部分的责任,给付医药费让自己及时进行手术治疗,“打架就发生在上班时间,怎么能说工厂没有责任呢?”

记者来到师磊工作的成都彭州京华制管厂,门口的工作人员拒绝记者进入工厂内部采访,希望记者通过电话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记者联系到该厂办公室主任席先生,他首先确认,师磊为其公司员工,也按照规定购买了保险,在9月7日与其他工人发生冲突一事属实,但是席先生表示,厂房对此并不担责,“他们上班时间打架,严重违反我们的工作纪律,现在都被开除了。”

席先生表示,冲突的起因并不像师磊所说的那样简单,“是他先踢了人家,人家才给他毛起的。”席先生说,虽然现场没有监控摄像头,但是有许多一起工作的工人可以证明,“他们两个打架,并不是因为工作上面的原因。”

席先生认为,师磊被其他工人打伤,应该找这个工人索取赔偿,“承担责任的只能是打人的工人,他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我们不会为这样的人买单。”席先生说,该起案件已经报案处理,“是刑事案件了,我们公司没法协调处理,只能让警方介入,我们坚决支持警方对打人者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但是我们不会为这种人买单。”

律师说法>>>

若能证明因为工作原因受伤

则能认定为工伤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表示,认定为工伤,需要证明其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履行职务而受到伤害。在该起案件中,最重要的是弄清打架的起因,“如果确实是因为提醒别人不要睡觉,因为这个被打伤,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是正常的履职范围,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会被认定为工伤。”

曾兴圣同时表示,在该起案件中,打人者是必须承担责任的,若其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通过法律途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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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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