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黑社会团伙受审 诈赌骗2千多万非法持枪
昨天,绰号“德哥”的赵某站在温州中院的审判席上,神情沮丧,再也没有了往日做大哥的风范。 赵某是温州文成人,自2000年以来, 以他为首的团伙,长期盘踞温州火车站一带,开设赌场诈赌,并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公诉书中称,到2013年被抓,赵某等人已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团伙。 此起涉黑案中,共有31名被告人过堂受审,他们涉及11项罪名,分别是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绑架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 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就用了一个半小时。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 设70场赌局“杀猪” 共骗取赌金2000多万元 赵某,今年47岁,绰号“德哥”,也有人叫他“文成大哥”,温州市文成县人。最早,他只是在温州市区的一些小赌场赌博,到2000年左右,赵某越赌越大,名气和“江湖地位”也渐涨。 从这一年开始,赵某在温州火车站一带开设赌场,并通过小恩小惠,拉拢被告人柯某(绰号“小强”)等人,为其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从2011年10月开始,赵某开始策划诈赌,他选定诈赌对象(他们内部将这些人称作“猪”),并安排郑某(“阿明”)、陈某等人(内部称作“背头”)与选定的人接触,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之后将这些人诱骗到温州市区各酒店,带到张某等人预先开好的房间,再由张某、黄某(“眼镜”)等人实施诈赌。截至去年4月份,赵某团伙共组织了约70场诈赌局,对22名受害人实施诈赌,骗取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 为了索要诈赌款项,赵某还组织人员,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绑架、抢劫、非法拘禁等行为。 赵某团伙的诈赌工具,包括自动扫描报牌麻将桌、自动报牌器、特制骰子和骰子遥控器等。赌博的时候,赵某会安排专门人员控制这些工具,让内部的人(扮演赌客的人)时刻知道各家牌的大小,以此控制输赢和赌场的局面。 层层圈套 一月被骗近900万元 在受害人中,温州市区人钱某和他的朋友朱某被骗得最惨。 赵某年轻时曾在钱某开设的家具厂做过木工,他一直怀疑被钱某骗去一年的工资,对钱某怀恨在心。2012年初,赵某指使KTV公关刘某以过生日为由,将钱某带至市区某酒店喝酒。饭后,将钱某骗至赌局内赌博,同桌赌徒均为赵某一手安排,而钱某被蒙在鼓里。同时,在隔壁房间,赵某坐镇指挥。 此局,钱某输掉30多万元。之后,钱某又陆陆续续被诈赌骗了100多万元,而他却浑然不觉。 之后,赵某又安排人引诱钱某“入股赌场”,并承诺给其分红,钱某答应了。2012年3月下旬,钱某将其朋友朱某带至该赌场赌博,在赵某安排好的赌局里,钱某和朱某两人一起被骗赌资200余万元。 再后来,赵某又指使同伙骗朱某出资300万元入股赌场。通过这样层层设套,短短一个月时间,钱某和朱某二人被骗取888.5余万元。 庭审中,“德哥”否认涉黑 称“从未带过小弟” 作为此案的第一被告人,赵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绑架罪等多项罪名。 昨天的法庭上,赵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了否认。 当公诉人问及,他和一帮手下有没有形成统一的黑社会组织时,赵某情绪激动,摊着手说:“哪里有?我自己都不知道!”赵某辩称,自己没有组织、领导过黑社会,也没有干过违法的事。 赵某称,自己的确参与了赌博,在2011年,还输掉了1300多万元,到现在还有700多万元未能偿还,“说我赌博我承认,但是我没有带过小弟,更没有纠集他人一起诈赌骗钱。” 赵某团伙成员张某,今年61岁,温州市龙湾区人,他的主要职责是扮演赌客。张某交待,每次实施诈赌之后,自己可以分到1000多元的报酬。 另外一名绰号“阿明”的郑某,在庭审中供认,每次诈赌结束后,他都可以拿到分红,“第一次分了10多万元,第二次比较多,分到了28万元。”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此案将连审三日。 本报通讯员 温萱 本报见习记者 汪子芳 本报驻温州记者 王益敏 |
关键词:赵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温州火车站,受审,非法持有,团伙成员,黑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