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售20多万公斤毒豆芽被公诉 涉案金额超31万
50岁的男子范某铭长期租用民房生产豆芽,为缩短生产周期,同时便于防腐和有更好的卖相,他在制作过程中,违法添加“无根水”、福美双(农药杀虫剂)等添加剂,制作20多万公斤的“毒豆芽”进行销售。日前,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经查,2011年初,犯罪嫌疑人范某铭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用仓山区齐安村一民房的院子生产、销售豆芽。为达到生产出来的豆芽少根、无根、生产周期短及外观好看的效果,他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无根水”、“泡豆王”、“福美双”等添加剂,并将生产的豆芽销往程埔头市场、学军路农贸市场、群众路早市及闽侯南通蔬菜批发市场等地。 2013年11月8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范某铭租用的豆芽生产作坊内,查扣大量的成品、半成品黄豆芽、绿豆芽共计274公斤,以及少量未使用的“福美双”、“泡豆王”等添加剂及记账本、收款收据。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去年12月13日,范某铭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对扣押的记账本及收款收据上记载的内容进行确认,2011年10月至2013年11月,范某铭共销售豆芽20.23万公斤,总涉案金额31.34万元。(记者陈敏灵 通讯员林若斯 甘圆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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