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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回应法官穿短裤异地执行引媒体关注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09-08 15: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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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见习记者周宵鹏

针对有媒体近期报道的河北省武邑县法院法官“穿背心短裤执法,被疑诈骗遭警察控制”一事,武邑法院9月5日对事实情况作出说明,表示该院法官在执行中对负有协助调查义务但拒不协助的物业公司进行罚款的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行为,媒体相关报道与事实不符,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媒体报道称,今年7月底,河北省武邑县法院3名法官前往成都执行一起民事案件时,一名法官穿着背心短裤,引起当事人对其身份的质疑。几名法官认为一家与案件无任何关联的物业公司“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冻结了该公司账号,罚款30万元,之后就罚款金额讨价还价。警方怀疑这几名法官的身份,将其控制。该事件一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2014年6月武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唐勇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武邑法院一行四人于2014年7月20日赴成都异地执行。

武邑法院在情况说明中表示,2014年7月21日,该院干警对已查封被执行人唐勇名下的商铺情况进行调查,得知商铺所属楼房属成都蜀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配合义务的蜀佳公司多次拒绝配合调查,严重阻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经武邑法院执行干警合议,于7月28日向该物业公司送达了罚款决定书,并查封了其公司账户存款30万元(当时余额为22万元)。随后,物业公司主动到宾馆向法院干警认错,执行干警认为其认错态度较好,并配合进行相关调查,经批准,罚款金额降为三万元。

据武邑法院纪检组长刘文龙介绍,该法院在执行对物业公司三万元罚款过程中,安排一名干警清点现金,一名干警做交款笔录,当武邑法院干警要求物业公司在笔录上签字时突然出现一群身份不明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使用手铐强行将3名武邑法院干警进行暴力控制,并对他们在明示自身为法院干警的情况下进行殴打,随后带至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派出所拘禁至次日凌晨一点。上述行为导致罚款程序未进行完毕,罚款手续亦未实际完成。事后,公安部门未对三万元罚款进行定性,亦未对整个事件有定性结论。

对于法院干警穿背心短裤问题,刘文龙表示,当时为防止出现被贿赂嫌疑,经协商,选择到具有监控环境的宾馆一楼大厅内进行磋商。鉴于当地天气潮湿多雨,所备制服洗后未干,同时也居住在该宾馆内,所以当时未着制式服装。此情况在接见当事人时已作说明。

武邑法院执行局局长金爱民介绍,7月30日他和刘文龙到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派出所了解情况,一钱姓所长以媒体炒作为由要求武邑法院解除查封,并拒绝录音录像。

武邑法院认为,在这起执行案件中,所采取的查封、罚款等行为是依法进行的,但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对于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派出所干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武邑法院已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6日发表声明,表示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深入调查,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河北高院重申,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执行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于采取任何形式干扰、阻碍、拒不配合法院生效裁判文化执行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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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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