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8个涉及食品安全重点查处典型案件
9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查处典型案件通报会,对8个涉及食品安全的重点案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自今年3月17日起,已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经营户31.92万户,查处违法经营户4.5万户,整改规范4万户,处罚违法企业经营户4183户,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摊点282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0起。9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项行动查处典型案件通报会,对8个涉及食品安全的重点案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这8个重点案件是: 西安市户县南海阳光食品厂生产的“豆品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并召回该批不合格豆品香;汉中市汉台区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掺入猪肉成分案。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行为,并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牛肉产品;安康市汉滨区业随水产批发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和超过保质期肉品案。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品,针对冷链市场进口肉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安康市汉滨区志钦商行销售含铝粉条案。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粉条,对没收粉条公开予以销毁;西安天天鲜蔬菜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6-苄基腺嘌呤加工豆芽案。该案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诉标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城固县佳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案。该案已移送城固县公安局处理;西乡常家来汤鸡店所用的鸡肉中含有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工业松香案。该案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诉标准,已移交西乡县公安局处理;杜德儿等9人涉嫌生产假冒蜂蜜案。洋县公安局对包马琴等9名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予以立案侦查,检察院已对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省食药监管局给广大消费者提示:公众在食品消费或购买活动中,要注意查看许可证件、食品标识、食品存放环境,同时要关注散装食品和需要低温存放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郭晓斌 王娟) |
关键词:案件,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标识,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