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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一年轻女子假应聘真盗窃 作案多起被刑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张增来 2014-08-25 0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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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8月23日电(张僧来)8月23日,从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获悉,该局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岳某,其已在该市永华北大街作案3起,案值近万元。

  8月初的一天,保定永华北大街某服饰店来了女孩,声称应聘。女孩自称刘薇,清苑人,20岁。店主张某在与刘薇进行简短交流后,看到刘薇长相憨厚,对工资待遇要求不高,自己店里正缺人手,在没有核对刘薇身份证的情况下,就聘用了她。刘薇进店后,早来晚走,工作勤恳,深得店主赏识。时间一长,张某对刘薇十分的放心,包括取货、收款的事情也让刘薇办理。然而,就在几天后的一个中午,张某外出吃饭,将服饰店交给刘薇看管。待张某回到服饰店后,发现刘薇不在店内,5000多元货款也不翼而飞。几经查找刘薇未果,张某情知被骗,随即报警。

  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和平里派出所接警后,介入调查。经对此类案件进行串案分析,发现在辖区内有三家服饰店发生过类似案件,且嫌疑人均为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子。根据受害人描述,唯一不同的是,在另外两家服饰店,女子自称张薇和林薇。警方根据店铺内外的视频监控查证,三名不同姓氏的女子为同一人。

  根据嫌疑人的作案规律,民警走访了辖区内70余家张贴招聘启事的店铺,将在一家鞋店打工的“刘薇”抓获。经讯问,嫌疑女子如实交代自己叫岳某,18岁,保定人,数月前因与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在花光身上的钱后,见到永华北大街附近到处张贴着招聘启事,遂产生了应聘后窃取财物的邪念。岳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本案中,嫌疑人自称学生,到店铺应聘兼职,取得店主信任后盗窃现金、手机等财物。由于嫌疑人没有提供任何证件,只留下假名和假的手机号码,因此警方很难查出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商家,招工时要让应聘者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后复印留底,对于不提供身份证件的应聘者,应谨慎聘用。

  

关键词:保定,盗窃,应聘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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