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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开律所吹嘘能捞人 骗120万分别获刑13年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8-23 0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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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认识公检法人员可以帮办取保候审,律师宋涛和妻子先后向当事人索要12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宋涛夫妇被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9岁的宋涛是北京鑫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整个事务所只有他和37岁的妻子李丽两个人。

海淀检方指控,2012年1月至8月,宋涛伙同李丽虚构认识公检法人员,能为金某的母亲骆某办取保候审等事由,以办事需要费用为名骗取金某120万元。2013年2月24日,宋涛夫妇被抓获,赃款未退赔。而骆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宋涛供述,骗来的钱被用于律所日常开销及在海淀博雅西园购买房产。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宋涛、李丽构成诈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3年。两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行骗

律师办取保不断要钱

据金某证言,2012年1月,其母亲骆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朝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羁押在朝阳看守所。他通过朋友认识了律师宋涛。

1月15日下午,金某和宋涛夫妇见面,两人都自称是律师。宋涛称“我在海淀、朝阳、西城、东城、丰台等区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认识人,北京市检察院、法院也认识人,我有关系肯定能把你母亲捞出来”。宋涛还称可以打点看守所民警,可以照顾金某的母亲。而李丽也在一旁附和。

金某说,他按宋涛的要求在两张空白的授权委托书上签了字。此后,他分多次给了宋涛几万、几十万,用于打点看守所、检察院和法院。而宋涛则以“原告也找人了”、“案子已经到检察院,咱们还得再疏通疏通关系”、“天津公安局要把骆某提走”等理由向他要钱。就这样,金某先后一共给予宋涛夫妇共计120万,然后一直等待母亲被释放。

-露馅

开庭后母子方知上当

2013年1月13日,金某接到一名王姓女子的电话,对方称曾和骆某关在一起,现在出来了,有事要和金某谈。见面后,王某就说金某可能被骗了。她告诉金某,骆某在看守所并没有被照顾,也不存在天津公安局要把骆某提走的事情。王某还称,金某请的律师最长一次有50天没去见骆某。

为此金某再次约见宋涛,询问钱都用在何处。宋涛解释说要保密,称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办案方法。金某随后还得知,为能够继续担任辩护律师,宋涛还骗骆某给儿子写信嘱咐不要换律师。金某意识到可能受骗,于1月23日报警。

据骆某的证言,直到开庭时,她听到量刑意见感觉宋涛辩护得非常不好,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骆某便托同监室的王某给儿子金某带了口信。

骆某的姐姐表示,开庭前,宋涛甚至连在哪个法庭开庭、承办法官是哪个法官都不知道。 (记者孙思娅)

关键词:宋涛,获刑,夫妻,王某,看守所,证言,抓获,检察院,取保候审,诈骗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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