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冒领“新农保”万余元被移交司法机关
昨日,清远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向外通报称,近日,阳山县阳城镇蕉湾村委会聘用干部伍某海因侵占群众“新农保”待遇款共计人民币10870元,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称,经查,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伍某海任阳城镇蕉湾村委会聘用干部期间,在阳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领蕉湾村“新农保”对象陈某等8人“新农保”银行存折及卡后,一直没有将“新农保”存折及卡发给陈某等8人,而利用这些卡多次到银行冒领“新农保”待遇款共计人民币10870元,所领取的“新农保”待遇款全部供自己使用。伍某海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日前,阳山县纪委已按程序将伍某海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张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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