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审理一起因倒垃圾引发故意伤害案
本是前后门邻居,竟因倒垃圾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一方被打成重伤,一方被判刑罚。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邻里之间因倒生活垃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周某与陈某前后相邻而居,周某一家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在两家之间的空地上,日积月累,垃圾堆逐渐形成规模,影响了陈某一家的出行,陈某很不满。2013年8月18日中午,周某的妻子沈某又欲将垃圾倾倒在此处,陈某见状上前阻止,沈某不听劝阻,执意而为,双方遂发生争吵,继而互相辱骂。争执中,陈某从自家院子里捡起一根木棍打向沈某,沈某不甘示弱,抄起身边的一根木棍打向陈某。听到门外争吵声,周某出门想看个究竟,不料看到自己的妻子与陈某正在厮打,于是不问青红皂白,便去抢陈某手里的木棍。在争抢过程中,周某将陈某推倒在地,造成陈某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香河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陈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周某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且其行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心语:近些年,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时,缺少自控力,法律意识淡薄,一件小事就成了激情犯罪的导火索。出现纠纷,双方应互相谅解,不应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否则必将承担违法犯罪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此外,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不要随意倾倒垃圾,要懂得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
关键词:垃圾,伤害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