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安徽农发行原副行长受审
本报淮南8月19日电今天,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操良玉涉嫌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操良玉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等贿赂合计人民币382万余元,并在银行贷款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操良玉多次非法收受江花公司法定代表人储某(另案处理)所送现金共计20万元,并为该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事项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及继续得到贷款方面的帮助,储某于2005年下半年,将操良玉的胞弟操良奇(另案处理)安排到公司上班,专门负责该公司在农发行贷款事宜,除支付其工资外,还给予公司干股。储某将此事告知了操良玉,操良玉未表示反对,并在贷款方面继续提供帮助。在得知有人举报操良奇拿干股及分红的事情后,操良玉要操良奇和储某把事情处理好。2005年至2011年,操良奇累计领取干股分红共174万元。操良玉及操良奇涉嫌共同受贿犯罪,而操良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了操良玉另外10起涉嫌受贿的犯罪,并在收受款物后为请托人在贷款事项上提供帮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操良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操良玉在法庭上多次表示“不翻供,以供述材料为准”。 法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图文直播,并邀请了在淮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李旭东任 毅) |
关键词:农发行 副行长 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 另案处理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