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幼儿园校车坠水库致11人遇难事故责任人被批捕
记者昨日从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18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湘潭乐乐旺幼儿园的经营者王长海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7月10日17时许,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运送幼儿回家途中,违反相关法律超载及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行至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石塘水库时,翻入水库,致使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的11人(含8名幼儿)全部溺水死亡,王长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长海,今年58岁,高中文化。王长海案发前为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的乐乐旺幼儿园的实际出资人、创建人和实际管理者,其在幼儿园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负有安全管理职责,但2010年5月以来,其在经营幼儿园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疏于管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管理校车。 检方认为,校车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违反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11人溺水身亡的重大事故,王长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批准逮捕。(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黄张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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