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不合格印“中国驰名商标” 被罚超10万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将“中国驰名商标”用于产品包装。 不过,省工商局在开展中原红盾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河南中原绿色肥业有限公司不仅在其包装上标注“中国驰名商标”,其经销的部分化肥还不合格。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超过10万元的罚款。 昨天上午,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次行动的相关情况,显示截至7月4日,各级工商机关对化肥、农药、水泥、钢材四类商品抽检6311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3684件,罚没款入库5055.58万元。河南商报(记者 孟令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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