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总QQ号被盗 骗子指挥会计汇出97万元
盗用别人QQ,然后冒名借钱,这样的骗局以前媒体报道过不少。 今年5月份,兰溪一家企业老总的QQ被盗,盗用者冒充老总的身份和语气,让会计人员向指定账户汇钱,骗取97万元资金。 目前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而帮助他取款的三名陆姓犯罪嫌疑人,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于8月15日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事情发生在5月13日9点半左右,兰溪市一家服饰有限公司财会人员赵某收到公司老总QQ发来消息,让他们把一笔钱打到一个指定账户。 因为平时老总也会有类似指令,赵某没多想就将QQ信息转发给会计王某,王某便按照要求,在办公室通过网上银行将37万元钱打到指定账号内。 到了11点,赵某再次接到老总QQ打款信息,又转发给了王某QQ,王某又照做了,按指令分两次汇给另一账户60万元。 下午两点多钟,赵某将上午97万元的汇款给老总签字,老总大吃一惊,问清事情来由,意识到QQ被人盗号,上当受骗了,于是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经侦查,广西宾阳县人陆某和两名同村人被抓获归案,不过,他们只是帮人取钱的,骗钱的还在逃。 原来,今年5月中旬,29岁的陆某在老家碰到隔壁村一个叫“阿大”(在逃)的朋友,对方提出以百分之十的回报让陆某帮自己到外地取款。 陆某知道当地有很多人在搞网络诈骗,他猜想这钱应该也是诈骗来的,但想着有丰厚的回报,且身边也有很多人都是帮网络诈骗的人取钱,都没出什么事,就答应了下来。 “阿大”给了陆某11张银行卡,是不同银行的,陆某找来同村年龄相仿的两人帮忙,开着汽车去湖南永州。 第三天上午,陆某接到“阿大”电话:“钱已到账,里面有多少钱都取出来。” 陆某等三人就在路边买了两只黑色斜挎包,两副黑色墨镜,到银行取款机取钱。由于取现额度有限制,三人取到21万元左右现金后即返回老家,并将钱交给“阿大”,之后“阿大”如约拿出2.1万元钱给了陆某,作为三人的报酬。 通讯员 范宝华 陈旭忠 本报记者 吕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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