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人民法院受理 首例千万元借贷案
本报讯(彭战平)8月5日,沙河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收到自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后,首例上千万元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李某系沙河市人,于2013年10月借给邢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90天,借款期满未能如数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此李某根据约定管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立案一庭对首例诉讼标的上千万民间借贷案件极为重视,按照立案流程快速办理,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将其以重大案件分到民一庭办理。 |
关键词:首例,借贷案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