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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三男子非法制造、买卖数千件枪支零件被判刑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裘立华 2014-08-14 09: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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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一审判决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数千件枪支零件案件,三名男子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朱张杰为牟取非法利益,委托被告人费利清等人制造仿制的“秃鹰”气步枪零件,同时又在网上购买气步枪枪托、握把等零件,然后将这些制造、购买的大部分枪支零件通过开设“网店”的方式贩卖,另将部分枪支零件贩卖给朋友王某(另案处理)。朱张杰累计制造枪支零件5000余件、买卖枪支零件4000余件。

  2013年4月以来,被告人茅燕飞受朱张杰的启发,走上了同一条黑路,累计制造枪支零件600余件、买卖枪支零件500余件。

  2013年以来,被告人费利清明知朱张杰、茅燕飞委托其制造的是气步枪零件,为牟取非法利益,仍由其本人或委托他人予以制造,累计3000余件。

  2013年8月6日,公安机关在朱张杰位于海宁市斜桥镇万星村的家中查获枪支零件1295件,在茅燕飞所住的斜桥镇光明村的家中查获枪支零件271件。经鉴定,这些枪支零件均为气步枪零件。

  另查明,被告人茅燕飞归案后即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案发后,被告人朱张杰家属代为退赃10万元,被告人费利清、茅燕飞的家属代为退赃各1万元。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犯罪均属于情节严重,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均能自愿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茅燕飞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张杰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费利清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茅燕飞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朱张杰的违法所得10万元、费利清的违法所得1万元、茅燕飞的违法所得1万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关键词:气步枪,枪支,被判刑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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