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女友结新欢 持刀抢劫情敌财产获刑5年
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领取结婚证书的“妻子”提出分手后不久就结交了新男友,袁某心里为此非常不痛快。为发泄不满,他竟抢劫“妻子”及其男友的财产,妄图以此强迫“妻子”回家。没想到这一抢,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袁某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1月9日下午3时许,袁某来到吴某租住在花都区新华街新街布心村房门外,趁吴某开门倒垃圾时,持刀挟持吴某进入屋内,采用拳脚殴打、割断窗帘布捆绑的手段,抢走房间内吴某及其男友的手机、照相机、项链以及900元现金,并抢走吴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2013年2月初,袁某在老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破案后,被抢部分物品已起回并发还吴某及其男友,但黄金项链、手镯等部分财物未缴回。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中,被告人袁某与被害人吴某虽按民间习俗举行过结婚典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由于两人并未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婚,双方不具有婚姻法上的夫妻关系,相互非家庭成员,财产上非共同所有,故袁某抢劫属于吴某与其男友分别所有的财产,构成抢劫罪。(记者章程 通讯员周艺、李紫晖) |
关键词:吴某,妻子,袁某,结新欢,男友,获刑,情敌,财产,女友,男子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