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司机为逃避检查拖行交警10余米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为逃避警方检查,大货车司机贾存鹏将拦截他的交警拖出10多米,构成轻微伤。昨天记者获悉,因犯妨害公务罪,贾存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2013年6月25日19时许,在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营城子收费站附近,延庆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民警张某在依法执行任务时,拦截贾存鹏驾驶的五十铃牌大型货运汽车进行检查,贾存鹏停车后未接受检查又驾车向前行驶。民警张某为阻止该车继续行驶拽住该车左侧反光镜,被拖拽了10余米。后在其他民警的配合下,贾存鹏被查获。 经过司法鉴定,民警张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白某证实,民警张某的高血压性脑出血出现在这次事件之后,在时间上有连续性。这次事件对民警张某造成的精神刺激和情绪激动,属于脑出血的诱发因素,是一种间接的因果关系。 贾存鹏的辩护人指出,贾存鹏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交警执法,不存在违法的故意。当时交警没有示意停车,而且是交警自己违规拉拽车辆才导致自己受伤,交警的自身疾病与贾存鹏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从监控录像记载的情况来看,贾存鹏驾驶的车辆在民警示意停车后刹车灯亮起,减速至基本停止,但很快又加速向前行驶。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贾存鹏明知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仍强行驾车拖拽,造成公安民警的身体损伤,并诱发了公安民警的高血压性脑出血,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贾存鹏当庭自愿认罪,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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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