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等上诉案于8月7日上午宣判
中新网咸宁8月7日电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8月7日上午,刘汉、刘维等上诉案将公开宣判。当天上午9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同时公开宣判刘汉、刘维等五上诉案,现在正在宣判中。 今年5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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