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赚钱结婚” 制售3400箱假陈醋获刑
日前,和平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制作假陈醋案件。在庭审时,梁某不仅交待了制作假陈醋的方法,也承认了假陈醋的销售渠道,并称制作假陈醋是为了结婚,没想到会犯罪被判刑。 做假陈醋 卖了三千余箱 小梁在和平区某住宅里,在自来水中添加冰醋酸、胶糖以及少量袋装“水塔”陈醋灌装成瓶,并粘贴其从一个朋友手中购进的假冒的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水塔”商标标识,大量生产假“水塔”牌陈醋,并以每箱20余元的价格向沈阳市南二小食品城、十二线副食市场业主批发销售3400余箱,非法经营数额合计6万余元。 日前,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梁在法庭上承认了生产假“水塔”陈醋的过程“我认识南二市场的一个叫红姐的人,她是做这种假醋的,我帮她卖一段时间醋,后来她说不干了,还剩点东西,就兑给我继续生产这种假陈醋,我一看有利润可赚,我也需要挣钱,所以我就开始做假冒注册商标的醋了。是红姐告诉我从谁手中购进纸箱和商标,瓶盖是通过她给我联系的山东的制作瓶盖的卖家,瓶子是回收站回收的水塔陈醋的瓶子。” 自称想结婚 做假陈醋赚钱 法庭上,公诉人与小梁有了如下对话: 公诉人:“你是如何销售假醋的、都卖给谁了?” 小梁:“十二线卖了400箱,剩下都卖给南二市场了。” 辩护人:“你平时的生活条件如何?” 小梁:“我是离婚的,家里还有70多岁的母亲由我来赡养,我离婚后自己到沈阳打工。我知道没有营业执照是触犯法律,我当时以为不可能犯罪判刑,工商所给我查到后罚款就行了,如果我知道会判刑就不会做了。” 审判员:“为什么要使用‘水塔’商标销售假陈醋?” 小梁:“因为这个醋卖得比较快,而且我做假能赚钱,想结婚。” 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梁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照刑法判决小梁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整,依法上缴国库。追缴小梁违法所得1万元,依法上缴国库。(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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