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需要申请办证
森林公安说,我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有一些是人们生活中较易接触到的,如鹦鹉、蜥蜴、红尾蚺、黄金蟒等。它们有的已经被人作为另类“宠物”饲养。 警方提醒,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触犯《刑法》,涉嫌犯罪;如果达到一定数量,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要购买、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保护的这些动物,须有能证明其来源合法的“身份证”,且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如果想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则须具备一定条件,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养殖许可证。 |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陆生野生动物,森林公安,红尾蚺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