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官方回应“豪华林庄”:属违法 3个月拆除
中新社上海8月5日电 (韦柳)位于上海市崇明县的27栋违规建造的豪华别墅“林庄”一经披露立即成为社会热点。崇明县新闻办知情人士5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位于该县的豪华“林庄”确实为违法建筑,“坚决要拆,但目前正在走程序,3个月内肯定拆完。” 谈及拆迁后“林庄”业主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该知情人士明确表示“由番茄农庄负责”。 此间媒体披露,仅凭一纸《新河镇新光村林地认养协议》(简称“协议”),占地1200亩的“林庄”便在当地一幢幢“拔地而起”。而该协议正是由崇明县新河镇林业所与上海蕃茄农庄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根据协议,番茄农庄先后以每亩600元(人民币,下同)与700元的价格于2009年11月从镇林业所处“认养”约1200亩林地,以供开发林家乐项目。之后,该公司便将林地划分为每块10亩、共87块的片区,并对外招租,同时协助承租人搭建“林庄”。 当地村民表示,“林庄”开建之时是以“拉动当地观光旅游”为名,而在现场记者发现整个片区身处密林,难觅人迹,“这些(别墅)都是私人的,要到周末、假期,他们才会过来自娱自乐。”透过其中一栋别墅的玻璃窗记者看到,房间内部布置豪华且家电一应俱全。 5日,上海番茄农庄有限公司的李女士在被问及是否知晓“‘林庄’即将要被拆迁”一事时表示,尚未接到通知,并不知晓此事。 针对新光村林家乐项目的土地归属问题,此前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证实,土地分属3家“主人”所有,除新河镇镇政府及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外,还有部分属于新河镇新光村1组的集体土地。而该村村委会张女士当天向记者表示,土地不是村里的,“是在村子边上。” 早在2010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便对该村林家乐项目进行过调查,并通过航拍的方式进行过证据固定,确认了这些建筑物为非法占用土地,并向上海番茄农庄公司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是,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4152平方米,除要求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外,还需在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8万余元。该处罚决定书于2011年9月就已下发。尽管当时拆除过一些,但大部分“林庄”依旧存在,据当地村民反映,时至今日“越建越多”。(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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