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同事喝酒后驾车身亡 家属向同事索赔未果
李某玩儿牌赢钱后请8位同事喝酒,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先后撞向路边的树木和电线杆,最终导致在车祸中当场身亡。事发后,他的父母和妻儿将共同喝酒的同事们告上法庭,索赔24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2年11月20日,玩牌赢了不少钱的李某买了几瓶酒请几个同事在单位食堂小聚。当晚10点多,他驾车行至昌平区安四路某处时,撞向路边大树,导致车辆侧翻,后车身顶部又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李某本人当场身亡。后交通队查证,李某为醉酒驾车,其本人负全责。 事发后,李某的家人诉称,当晚李某请八位被告共同吃饭喝酒,总共喝了六瓶二锅头酒。被告方作为同事,明知李某每天驾车上下班,不但未对其喝酒进行劝阻,也未及时有效制止其酒后驾车,故对其死亡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考虑到李某本人也有责任以及被告的承受能力,原告按赔偿总额123万余元的20%提出赔偿,共计24万余元。 被告同事均否认有责。有的同事说,李某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劝阻过李某不要酒后驾车,已尽了义务,故自己不应担责。还有人称,酒后给李某安排了宿舍,李某也躺下了。 法院认为,李某系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本人负全部责任。对于李某的死亡,现四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方的行为与李某之死存在因果关系,亦不足以证明被告具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故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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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酒驾,索赔,身亡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