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推销中航人系列食品名义拉拢30余人传销获刑
辽宁男子陈某某在台江区的暂住处以推销“中航人”系列食品的名义,拉拢30多人进行非法传销。陈某某设计了13个层级进行“分红”,非法收取了14万多元会费。日前,经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台江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某1年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罚金。 现年57岁的陈某某租住在台江区瑞祥新苑。去年4月12日至9月4日,陈某某在暂住处以推销“中航人”系列食品的名义,拉拢人员进行非法传销。 陈某某要求参加者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产品,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会员人数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人员参加,以骗取财物。 据检方调查,会员每人要购买3000元一份的产品,会员A介绍会员B参加,A就可以获得购买产品费用30%(900元)的“分红”,如果B再发展下一个会员C,则B可以获利900元,A可以获得产品费用的 10%(300元),以此类推。 据陈某某供述,根据他的组织发展奖励机制,共设计13层关系,从最低一层的“银卡”直至“天王钻”。执法人员在陈某某的电脑中发现一张“拓扑图”,为陈某某所画。在这张图中,每一个会员需要发展3个人。陈某某发展的会员,都是从银行转账,会费存在他的银行卡里。 据查,陈某某销售的产品都是他从沈阳进的货,他分五六次进货,每次进货的金额为8000元至1.4万元不等。案发时,他组织、领导的下线会员冯某某等人积极发展新会员,已形成30多人、多级金字塔形状层级的网络,共计收取14万多元会费。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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