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设赌博骗局 骗走女友20万获刑4年余
为了将女朋友的钱财骗到手,刘某竟伙同他人精心编排了一出赌博骗局,将女朋友用于买房的20万元及其手机、项链等钱物全部“赢走”。日前,这名无良男子被福州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6月,厦门人刘某通过网络认识了陈小姐,后来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陷入热恋中的陈小姐对他十分信任,告诉他自己积攒了20万元,准备买房付首付。刘某平日无所事事,因为急需用钱,得知这个信息马上就动起了鬼点子。 当年7月10日,刘某召集朋友陈某某和张某某到仓山的一家酒店,预谋由张某某冒充“刘某的哥哥”、陈某某冒充有钱老板“王刚”,通过诈赌手段骗取陈小姐的购房款。 次日,他们在仓山区一家大酒店客房内“赌博”。不知有诈的陈小姐,接到刘某的邀请电话后在旁陪同。这伙人设牌局诱使陈小姐相信,“刘某的哥哥”会“出老千”包赢“王刚”。之后,“王刚”提出玩“押宝”,要求刘某和“刘某的哥哥”拿出40万元用于押注。刘某假装外出取钱,随后打电话给陈小姐,假称其银行卡消磁无法取钱,要求她将20万元拿出来借用一下。 陈小姐对男朋友的话深信不疑,当即与“刘某的哥哥”一同前往附近的银行取了20万元,然后回到酒店房间。“刘某的哥哥”假称准备的钱还差一点,“王刚”则假装不耐烦要走,“刘某的哥哥”赶紧拉住他,并把自己的手表及戒指放在桌上,并伙同刘某骗陈小姐将苹果手机、项链及手提包用于押注。 之后,这伙人继续“赌博”,结果“王刚”赢了,将20万元现金及其他物品收入囊中。 得手后,刘某等人先后找借口逃离酒店,然后将骗得的20万元及苹果手机、项链、手提包等物予以分赃。 后来陈小姐发现上当了,赶紧报案。此后不久,刘某等人被警方抓获。经调查得知,陈某某在此之前曾经单独作案两起。 刘某被抓后辩解:陈小姐是主动参加赌博的,自己没有骗她的钱。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刘某、陈某某和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 最终,该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刘某、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4年9个月和3年3个月,并各处相应罚金。(记者 陈鸿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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