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通报10起典型追责案例
近日,襄阳市纪委公开通报了10起典型追责案例。 2013年9月14日,南漳县某煤矿公司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1万元。南漳县纪委给予东巩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黄家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南漳县安监局工作人员邱俊、杨全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东巩镇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镇安办主任)秦兴雄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东巩镇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镇安监站站长李文峰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此外,襄州区“10·26”较大基坑坍塌事故案、保康县环保局及相关部门挪用环保专项资金案、谷城县城关镇黄康街社区郑世海违反招投标及挥霍浪费案、樊城区原上堰村杨龙学虚报粮食补贴案等9起案件,共有40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今年1至6月,该市共办理责任追究案件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问责136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记者夏永辉、通讯员赵胜、章鸿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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