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 引导初任法官基层任职
中新网7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在人民法庭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期间召开会议的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推进改革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贺小荣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引导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 贺小荣重点介绍了五项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其中包括:1. 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统管改革,推动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 2. 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与之配套的,则是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 3. 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 4. 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确保一线办案法官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正常晋升至较高的法官等级。 5. 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针对不同层级的法院,设置不同的法官任职条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 |
关键词:法官员额,初任,法官选任,任职条件,分类管理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