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查获600多只野生动物 刑拘涉案人员3名
为保护野生动物,自今年4月1日起,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天网行动”,目前共查获野生动物600多只,破获刑事案件3起。 省林业厅要求重拳打击此类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福清市林业局专门拨出破案专项经费10万元,重奖举报者。 福清市森林公安的民警深入林区和重点管护区,侦破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3起,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的行政案件3起,刑拘涉案人员3名,行政处罚违法人员3人,缴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只(活体2只),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各类“三有”保护动物600多只(头)。 5月7日,有群众举报,有人在福清市沙埔镇海滨山庄非法经营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该案件,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4只,蛇类17条,兽类2头。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6月3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在福清市江滨路一辆从连江开往深圳的大巴上,查获活体山麂17只,猓子狸3只。 6月6日,在侦破一起非法经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件时,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福州市森林公安局、福清市公安局有关警种和福清森林警方密切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两只。 目前,民警已将查获的活体野生动物放生,而死体则予以深埋和无害化处理。那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已移送到福州市动物园救助站进行救助。 福清市林业局希望广大市民及时检举和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野味餐”等。福清林业局将根据举报线索(协助查破案件的),每起给予线索提供者2000元至3000元奖励。(记者 邱泉盛 林红 通讯员陈振文李建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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